中國時報記者林縉明/台北報導
北市停管處為解決路邊及路外停車場車輛長期占用停車位,7月1日起,針對停放超過30日且未繳清停車費車輛將張貼通知,限期移車並繳清停車費,若逾期未處理將拖吊,公告3個月未領回就拍賣;另外,雙北市公車也於7月1日起實施上下車皆須刷卡,試辦初期公運處舉辦抽獎,最大獎是1年定期票。
針對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車輛,北市停管處7月1日將對停放超過30日且未繳清停車費,經通知後15日將進行拖吊移置。(本報資料照片)
通知15天後 未移車就處置
停管處清查,堤外或路外平面停車場常有車輛長期占用車位,且未繳清費用,市府修正「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」,7月1日起,停放超過30日未繳清停車費,經通知15日後未繳費移車,就會派人拖吊。
針對長期積欠停車費者,停管處過去採取催繳及移送處理,經統計北市約有180輛汽機車久占停車位,修法後希望透過拖吊移置,減少長久占用停車位情形。
停管處表示,民眾車輛若被移置,汽車收費900元、機車200元,每日保管費汽車200元、機車50元,民眾領車時須繳清積欠停車費及移置、保管費。
違停婦幼車位 29日起開罰
雙北公車上下車刷卡也於7月1日起實施,公運處將分2階段推動,第1階段7月1日起,每月抽出1年、6個月、1個月定期票等好禮;明年2月1日起未上下車刷卡,無法享有捷運、公車等轉乘優惠。
此外,違規停放孕婦及婦幼停車位6月29日起開罰,停管處提醒符合資格未領取識別證者,應盡速前往公有停車場等105處辦理。
原文網址: 北市占車位逾30天沒繳費 7月1日起拖吊 | 好房網News https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0590023019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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