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房News記者蘇彥菱/整理報導

房子好找,但遇到一個好房東可未必容易!想要避開租屋糾紛,在簽約前就得睜大眼睛看清楚,專家建議房客,簽約分別有「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」五大眉角須注意,其中最易產生糾紛的,即房屋所有權人與修繕責任歸屬的問題,這些在簽約前都要再三確認,別讓房東「言行不一」,損害自身權益。

簽約五大眉角要注意。(翻攝自udn tv 財經新視界)

簽約五大眉角要注意。(翻攝自udn tv 財經新視界)

現行所使用租賃契約,多半是已經印好的,根據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在udn tv 財經新視界中提到,其實這種制定化的契約是可以刪除條文和註記的,儘管契約條文繁瑣,但還是要逐條與房東確認,最好還要辦「公證」,保障雙方權益。

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提醒房客,切勿與二房東簽約,以免日後權益受損,求償無門。他說,簽約前一定要知道對方是否為房子的所有權人,若為二房東、代理人或是仲介,也要請他出示房東授權的同意書,以免權益受損,但最保險的方式還是跟大房東簽約。

除了不要和非房屋所有權人簽約,曹筱筠提醒,簽約前還得確認是否有因房客報稅,而有租金轉嫁的問題,以及修繕責任的歸屬。他表示,一般而言,房屋需要修繕,都是找房東處理,但有些不肖房東會在契約上規定讓房客自行負責,須格外小心。

要是遇到房東擺爛該如何解決?蔡志雄建議,可先寄存證信函,請房東處理,若房東仍未有動作,先將有瑕疵或損壞的部分拍照存證,找人修繕,事後再憑收據請房東支付,或從租金扣除,如此一來才更有保障。

原文網址: 租屋糾紛「五大眉角」 誰的?誰修?最關鍵 | 好房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77082873416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